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劳务派遣员工招聘简章

2019年3月6日   点击人次: 3194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升教学、技术开发和管理工作水平,经学校研究、现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

 一、学校简介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1年,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校现设有矿业与环境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地质与测绘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财经与贸易学院、电气工程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10个二级教学院系,基础教学部、体育与国防教学部2个教学部,现开设有9个专业大类的50个高职专科专业,专业主要包括:工程测量技术、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矿井通风与安全、煤矿开采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数控技术、会计电算化、旅游管理、物流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道路桥梁工程技术、装饰装潢艺术设计、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计算机应用与维护等。学校现有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学生14000余人,成人教育学生3000余人,非全日制成人学历教育学生和各类培训学员8500余人。

二、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68人,具体岗位、相应条件等详细情况见《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劳务派遣员工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用工形式:劳务派遣。

五、薪资待遇

实行绩效考核,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专科见习期满年收入6万左右,本科见习期满年收入7-11万,硕士见习期满年收入8-12万;购买五险一金;与在编人员同等享受工会福利。

六、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七、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及职业道德和教书育人的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其中,博士、副高职称人员可放宽到45周岁,正高职称可放宽到5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简章发布之日的前一天。

6.大学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学习或工作期间没有受过处分;

7.具备《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劳务派遣员工招聘岗位一览表》 列出的招聘条件;

8.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的其他条件。

八、招聘程序

1.报名

应聘者下载《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和《劳务派遣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以下简称“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并将报名表、基本信息表以及相关证书扫描件,投递至《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劳务派遣员工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的联系人电子邮箱,将邮件主题和应聘材料压缩文件两者都命名为“劳务派遣+应聘院系或部门+应聘岗位+应聘人姓名+最高学历学位(最高职称)”。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

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止,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2.资格初审

学校二级用人部门对报名者提供的《报名表》和《基本信息表》,按招聘岗位条件进行初审,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依据,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通过资格复审来予以确定,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资格初审合格者名单,学校于2019年4月15日之前以人事处网上通知或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

3.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于2019年4月下旬(以学校人事处工作动态栏的通知为准)持经应聘人员签字且所在单位盖鲜章的《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职称证、职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的等所有证明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进人事处行资格复审,此外,2019届毕业生还须持学生证和《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还须持单位同意报名证明(加盖公章)。

4.考试面试

考试之前,应聘人员须到指定地点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具体事宜以重庆工程职业技术的通知为准,测试结果不纳入总成绩,仅作为参考。

根据报名情况,学校组织各二级用人单位按照岗位要求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和面试。

九、体检

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若最后一名体检人选出现并列时,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专业能力测试仍出现并列时,重新组织专业能力测试,重新组织的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由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具有资质的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十、考察复审

考核合格人员由学校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复审。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其他

联系人: 庞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023-61065931、61065910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南北大道1号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附件:

附件1: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劳务派遣员工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劳务派遣员工应聘报名表.doc

附件3: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应聘基本信息表.xlsx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