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日 点击人次: 961
为鼓励大学生基层就业和创新创业,加强毕业生就业创业宣传,做好全国第四届“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宣传报道活动推荐工作,决定开展长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优秀人物校级遴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4月2日—4月28日
二、遴选类别及条件
(一)基层就业优秀大学生3名
在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业等区域、单位就业或通过参与国家或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就业。涵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在校或毕业5年内符合上述条件及参加上述基层项目的毕业生。
(二)大学生创业优秀人物3名
在校或毕业5年内(2017年—2021年毕业)的自主创业大学生,突出创业经历过程和经验总结,具有典型性和启发性,可提及毕业院校以及创业过程中学校给予的指导或者创业过程中享受到的国家政策。
(三)优秀军营大学生战士3名
在读或毕业时应征入伍的大学生,现役或退役1年内的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有优异表现。突出军营对大学生的锤炼,以及离开部队后入伍经历对个人发展的积极作用,事迹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对鼓励和引导大学生积极参军入伍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院要对推荐的人物事迹真实性、先进性和代表性进行审核,宁缺毋滥,确保所推人物事迹真实有据,能对在校大学生起到模范带动作用。
(二)各教学院注意在对人物事迹撰稿时,力求文字精简流畅,突出人物积极向上、青春奋斗的精神和对人物的指导帮扶,以及国家政策的激励作用。
(三)推荐表中人物事迹介绍请用4号方正仿宋_GBK字体,单倍行距。另附3张JPG格式人物照片,每张不低于3M大小。照片风格要适用于公众媒体宣传。
(四)各教学院按要求自行组织推荐本学院优秀人物,各类型分别不超过2个,将人物事迹(1500-3000字,文稿开头要注明人物的姓名、毕业院校、毕业年份及事迹类型,附3张JPG格式人物照片,每张不低于3M大小,照片风格要适用于公众媒体宣传)和汇总表于4月28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119123926@qq.com。邮件标题注明“学院名称+事迹类型”。
联系人及电话:伍方舟,72790032
2019届全国大学生就业创业优秀人物典型模板网址链接:https://chesicc.chsi.com.cn/sldrz/index.jsp
我校第二届全国大学生创业优秀人物典型(余坤)模板网址链接:https://chesicc.chsi.com.cn/zxgw/sldrz/cy/201908/20190819/1814520290.html
附件:
1、长江师范学院第三届市级优秀就业创业优秀人物典型模板
2、重庆市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推荐汇总表
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重庆市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遴选活动的通知
长江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
2020年4月2日